原告:小明
被告:装修公司
原告小明因与被告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发生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如下:
一、被告装修公司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和工期要求,完成小明家的装修工程。
二、被告装修公司应按照原告小明支付的装修款项和违约金,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具体列出每项款项及费用计算方式)
三、被告装修公司应承担本次诉讼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原告与被告于(具体时间)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了具体的装修标准、工程款项和工期要求。
二、被告装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导致原告家中装修质量不符合要求,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
三、被告装修公司在工程进度上拖延,导致原告家的装修工程超过约定工期,给原告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和困扰。
四、原告小明多次要求被告装修公司进行整改和完工,但被告未予理睬,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
五、鉴于被告装修公司的违约行为和不当行为,造成了原告小明的损失,原告有理由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小明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如上诉讼请求,并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主张,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特此诉讼。
代理律师(如有):XXX
联系方式:XXX
日期: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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