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纠纷发问时,被告应该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 合同的签订情况:被告应该提供有关合同签订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合同、电子合同、口头合同等。被告需要提供合同的签署时间、地点、方式等详细信息,以证明合同的成立和有效性。
2. 当事人的履行情况:被告应提供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实,包括自己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被告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交付凭证、付款凭证等,以证明自己的履行情况。
3. 合同履行的不变更情况:被告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不可抗力、不可归责于自己的情况,使得合同的履行发生了变更。被告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自然灾害发生的证明、相关当事人的书面声明等。
4. 合同解除的原因和程序:如果合同已经解除或正在解除,被告应提供解除的原因和解除程序的证据,以证明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5. 损失赔偿的依据:如果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被告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存在过错、违约等,并且对方的损失是由于被告的行为导致的。
6. 其他相关证据: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庭可能需要被告提供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进行辩护。
在买卖合同纠纷发问时,被告应该按照法庭的要求提供上述相关证据,并回答相关问题,以协助法庭了解案情,确定事实,作出公正的裁决。被告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无法回答相关问题,可能会影响自身的陈述和辩护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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