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在民法典中属于物权类合同。租赁合同的主要特点如下:
1. 租赁合同是一种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出租人和承租人互负主要权利义务。出租人有提供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有支付租金的义务。
2. 租赁合同是一种债权合同,产生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承租人对出租人有支付租金的债务,出租人对承租人负有提供租赁物以及保证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债权。
3. 租赁合同还涉及物权变动,承租人通过租赁取得了对租赁物的使用权这种物权。因此租赁合同既是债权合同,又涉及物权变动。
可见,租赁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既有债权合同的特征,也有物权合同的性质,属于民法典中的物权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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