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虚假据需从多个角度综合考察,重点包括以下法律和事实要件:
一、形式要件审查
1. 协议条款异常性
-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明显偏离合理范围(如一方自愿放弃全部财产或承担超出承受能力的抚养费),可能隐藏真实目的。
- 协议内容与双方实际经济状况、感情状态严重不符,例如高收入方突然"净身出户"却仍同居。
2. 法律程序漏洞
- 离婚登记时间与重大利益事件(如拆迁补偿、债务纠纷、购房资格获取)高度重合,存在时间关联性证据。
- 夫妻双方在离婚后仍以共同名义参加社会活动(如共同借贷、签署文件),或持续共同生活。
二、实质证据链条
1. 经济往来证据
- 银行流水显示离婚后双方账户存在频繁资金往来,或大额财产未实际分割。
- 不动产虽过户但实际控制权未变更,如房产证更名后原居住人未搬迁。
2. 行为一致性证据
- 社交平台动态、邻居证言等证明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 离婚后共同参加家庭活动(如婚礼、祭祀)且行为亲密,与一般离婚关系矛盾。
3. 利益关联证据
- 离婚后短期内一方通过协议取得政策优惠(如购房资格、低保待遇),另一方随即复婚。
- 存在规避债务的书面沟通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提及"假离婚躲债"等表述)。
三、司法实践要点
举证责任分配:主张虚假离婚的一方需提供初步证据,法院可依职权调查经济往来、居住情况等事实。
证据效力层级:直接证据(如承认虚假离婚的录音)优于间接证据,需形成完整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
穿透式审判原则:法院会审查离婚行为的真实目的,对"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认定为无效。
四、法律后果
虚假据经认定后,可能导致以下法律风险:
1. 财产分割协议被撤销,重新法定分割;
2. 因骗取政策福利承担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
3.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刑事犯罪。
实务中需注意:单纯复婚不必然证明虚假离婚,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建议通过律师调取居住记录、经济往来等客观证据增强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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