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章的样式和内容要求通常遵循法律文书的基本规范,需具备以下要素:
1. 标题
协议首部应明确标注“离婚协议书”字样,居中排列,字体可加粗或稍大以突出主题。
2. 双方身份信息
需完整列明双方姓名、性别、号、户籍地址及联系方式。身份信息必须与件一致,避免使用昵称或简称。
3. 自愿离婚声明
开篇需明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例如:“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4. 子女抚养条款
- 子女姓名、出生日期及抚养权归属(直接抚养方)。
- 未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细则(时间、地点、频次)。
- 抚养费支付标准(金额、支付方式、期限)及特殊费用(教育、医疗)分摊比例。
5. 财产分割
- 房产:需注明产权归属、过户时限、补偿款支付方式。若共有房产出售,需约定售房款分配比例。
- 存款、股票等流动资产:列明分案及交割时间。
- 债务处理:明确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承担主体,避免后续纠纷。
6. 其他约定
- 户口迁移:如一方需迁出户口,应约定办理期限。
- 违约责任:对未履行协议的行为设定违约金或赔偿条款。
7. 签字盖章
- 双方需亲笔签名并捺印,签署日期为要件之一。
- 若通过公证或律师见证,需加盖公证处或律所公章。
扩展知识:
离婚协议需由民政部门备案方具法律效力,内容不得违反《民法典》规定(如限制再婚条款无效)。
涉及境外财产或子女涉外教育等复杂情况,建议附加法律适用条款。
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注意条款的具体可操作性。
离婚协议章的严谨性直接影响后续权益保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审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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