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我是徐女士,我和我的未婚夫王先生准备在婚前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以保障双方权益。我现在将分割协议的内容向您咨询,请您给予指导和建议。
一、婚前财产的界定
1、 本协议所称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1)双方婚前已有的不动产、动产、存款、投资等全部资产,以及未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以个人名义获取的财产;
(2)本协议中的财产,并不包括双方在婚后共同努力所得的财产、婚后向双方进行过无偿赠与的财产等。
2、 双方已经清楚明确各自的婚前财产,遵循坦诚、公正、平等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处理方式。
二、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
1、 王先生的婚前财产
(1)所有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以王先生名义持有的财产,均属于王先生个人财产。所有收益、增值收益及财产亏损、减值风险均由王先生个人承担责任。
(2)穿戴品、首饰、证券等个人荣誉财产也属于王先生个人财产。
2、 徐女士的婚前财产
(1)所有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以徐女士名义持有的财产,均属于徐女士个人财产。所有收益、增值收益及财产亏损、减值风险均由徐女士个人承担责任。
(2)穿戴品、首饰、证券等个人荣誉财产也属于徐女士个人财产。
三、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
1、 双方在婚前所购置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等,财产的所有权以及收益、风险的分担以按照姓名比例进行。
2、 在双方未婚期间,如出现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无法确定的情况,则按照双方购买资金比例分配。
3、 在共同财产的运营过程中的分红、投资收益都按照双方姓名比例分配。
4、 如果在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或者资金比例上无法取得共识,双方同意将此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处理。
四、财产分割时效
1、 双方如果要分割婚前财产,则应在离婚前三个月内向另一方提出协商。
2、 如果财产分割引起争议,双方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约定提交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
3、 如双方没有按照上述约定进行分割,其财产分割请求应在离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