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社会抚养费交多少
丹东是辽宁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位于辽东半岛东部,毗邻朝鲜边境。作为一个边境城市,丹东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一直是当地政府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其中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及相关政策就是其中之一。
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在城镇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过程中,对超生子女的父母征收的一种费用。它主要用于补偿因超生而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也用于改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丹东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
根据丹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该城市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如下:
1. 第一胎
第一胎子女免交社会抚养费。
2. 第二胎
第二胎子女的社会抚养费标准为:
- 城镇户籍父母缴纳8万元
- 农村户籍父母缴纳4万元
3. 第三胎及以上
第三胎及以后的子女,不论父母户籍类型,均需缴纳16万元社会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标准为基准,根据父母实际情况还可能有一定的浮动。例如,父母中有一方为高收入者,抚养费标准将适当提高;另外,缴费方式也可以选择一次性缴付或分期缴纳。
三、社会抚养费的减免政策
丹东市政府为了减轻育龄群众的经济负担,对社会抚养费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
1. 低收入家庭减免
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申请减免社会抚养费。
2. 计生手术奖励
对自愿实施节育手术的,可获得一定数额的手术奖励,可抵扣部分抚养费。
3. 双独家庭优惠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家庭,生育二孩可减免50%的社会抚养费。
4. 军烈属家庭免交
军人和因公牺牲人员家庭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可免交社会抚养费。
总的来说,丹东市的社会抚养费标准较为合理,并且针对不同家庭情况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这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也充分考虑到了广大群众的实际困难。只要按照规定缴纳或申请减免,相信广大育龄家庭能够较为轻松地完成社会抚养费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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