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的有关离婚的具体约定,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提供给民政部门。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个人信息。首先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关系、住址等基本信息。
2. 离婚原因。简要陈述双方决定离婚的原因,如感情破裂、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等。
3. 关于子女的安排。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需要就子女的抚养、探视权、子女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等做出详细约定。
4. 财产分割。明确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债务等。如有遗产或其他需要特殊处理的财产,也需要一并约定。
5. 房屋及户口的处理。如果有共同房产,要约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如果子女随一方户口,也要约定随哪方户口。
6. 其他约定。可以就相互抚养义务、精神赔偿等做出约定。
7. 签署时间和地点。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在离婚协议书末尾签署日期和地点。
8. 公证。建议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
在完成上述内容后,就可以携带离婚协议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民政部门会审核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符合要求后即可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并将离婚协议书归档,作为离婚的凭证。整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细节和法律要求,以确保离婚手续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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