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协议书礼条款的写作,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1. 彩礼的概念和法律性质
彩礼是婚姻关系成立时新郎给新娘的财物。在离婚时,双方对彩礼的归属存在争议。法律规定,如果离婚是由于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2. 彩礼条款的基本内容
离婚协议书中的彩礼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彩礼的数额和种类,如现金、贵重物品等;
- 彩礼的归属,如由无过错方保留或双方共同处置;
- 如果为分期支付,应约定支付方式和期限;
- 如果彩礼已经返还,应说明返还的数额和方式。
3. 彩礼条款的详细写作
(1) 彩礼数额和种类
"甲方于乙方婚姻关系成立时给予乙方彩礼共计XXX元整,包括现金XXX元、黄金项链一条、钻石戒指一枚。"
(2) 彩礼归属
"鉴于双方离婚系由于甲方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乙方有权要求返还上述彩礼。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述彩礼全部返还给乙方。"
(3) 分期支付
"鉴于甲方目前经济状况暂难一次性返还全部彩礼,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采取分期返还的方式。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先行返还现金XX元,余款XX元将于X年X月X日前分X期等额支付给乙方。"
(4) 彩礼已返还情况
"双方确认,甲方已于X年X月X日前将上述彩礼共计XX元全部返还给乙方,乙方已收悉。"
总的来说,彩礼条款应该概括清楚、条理清晰,既体现法律规定,又体现双方的实际处置情况。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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