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公证遗嘱办理手续如下:
1. 遗嘱人携带、户口本、遗嘱原件到当地公证处。
2. 公证处工作人员对遗嘱进行审查。
3. 遗嘱人缴纳公证费用并签名确认遗嘱效力。审查内容包括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完成上述步骤后,遗嘱即为有效。
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证处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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