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作为四川省成都市下辖的县,结婚落户需满足四川省及成都市户籍管理相关政策。以下是具体要求及扩展说明:
1. 婚姻合法性
需提供合法婚姻证明,即双方需在中国大陆依法登记结婚,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涉外婚姻需额外通过外交部或大使馆认证。
2. 申请人户籍类型
- 若一方为大邑县户籍,另一方为非成都户籍,可申请夫妻投靠落户。
- 若双方均为外地户籍,需通过其他途径(如积分落户、人才引进等)先取得成都市户籍,再办理市内平移落户至大邑。
3. 居住证明
需提供大邑县内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
- 自有房产:提供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表。
- 租赁住房:需房东配合出具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且租期需满1年以上。
- 单位集体户:需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4. 社保及年限要求
部分情况需提交成都市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通常为1年以上),但夫妻投靠若一方已是本地户籍,可能放宽要求。
5. 无犯罪记录
部分地区要求申请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以确保符合公共安全准入条件。
6. 计生材料
涉及再婚或生育的,需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如准生证、独生子女证等),部分地区已简化此类要求。
扩展知识:
户籍改革趋势:成都市推行“条件准入制”,逐步放宽县域落户限制,但郊县(如大邑)政策可能滞后于主城区,需动态关注政策调整。
城乡差异:若配偶为大邑农村户籍,涉及农村宅基地或土地权益的,需经村委会同意并公示,程序更复杂。
代办手续:非本人办理需公证委托书,且部分材料需原件核验。
建议提前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预约,并咨询最新流程,避免因材料不全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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