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发现律师不称职(如怠于履职、专业能力不足、沟通缺失等),可通过以下流程并降低损失:

需对照《律师法》及委托合同条款,符合以下情形可主张权利:
| 不称职行为 | 判断依据 | 证据形式 |
|---|---|---|
| 明显专业失误 | 遗漏关键证据、超时效未立案 | 仲裁通知书/庭审记录 |
| 怠于履行职责 | 失联超15天/未提交委托材料 | 通话记录/书面催告函 |
| 违反职业道德 | 隐瞒利益冲突/私自收费 | 转账记录/聊天截图 |
步骤1:书面沟通留存证据
向律师发送《履职催告函》(挂号信+电子存档),明确要求其在3个工作日内纠正行为,否则视为违约。
步骤2:向律所正式投诉
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35条,向所在律师事务所提交书面投诉,申请更换律师或退还费用。
步骤3:向司法局/律协举报
登录当地司法局官网或省级律师协会平台,提交以下材料:
• 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
• 律师违规证据链
• 投诉事项说明书(需签名按手印)
步骤4:民事诉讼索赔
若因律师过失导致败诉,可依据《民法典》第929条提起诉讼,索赔范围包括:
• 已支付律师费
• 仲裁败诉直接损失
• 额外成本
1. 紧急更换律师流程
• 向仲裁委提交《更换代理人申请书》+新律师授权书
• 同步邮寄书面通知至原律师(保留邮戳凭证)
2. 自行补救要点
• 立即核查仲裁时效剩余天数
• 通过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紧急预案
• 调取原始案卷材料(律所无权扣留)
| 签约前核查项 | 标准操作方法 |
|---|---|
| 资质真实性 | 司法部律师执业查询系统核验 |
| 专业匹配度 | 要求提供同类案件胜诉裁决书3份以上 |
| 收费合规性 | 风险代理不得超标的额30%(劳动仲裁禁风险代理) |
扩展提示:劳动仲裁程序时限严苛,发现律师失职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于已超过仲裁时效的案件,可尝试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主张“时效中止”,但需提供律师失职的司法认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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