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程序,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需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规执行。以下是劳动仲裁过程中需完成的核心事项及注意事项:

1. 确认争议是否属于仲裁范围
劳动争议需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如劳动合同履行、工资支付、工伤赔偿等),劳务纠纷、民事纠纷等不在受理范围内。
2. 收集并整理证据材料
需准备以下文件(原件+复印件):
- 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流水、社保记录等)
- 争议事实证据(微信记录、邮件、考勤表等)
- 赔偿计算依据(工资单、医疗费用清单等)
- 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信息
3. 注意仲裁时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申请需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可在劳动关系终止后1年内提出)。
| 流程阶段 | 法定时限 |
|---|---|
| 仲裁委员会受理 | 收到申请后5日内决定 |
| 仲裁庭组成 | 受理后5日内通知双方 |
| 仲裁裁决 | 受理后45日内完成(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 |
1. 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需包含:
- 双方基本信息
- 明确仲裁请求(经济补偿金额、合同确认等)
- 事实与理由陈述
2. 参与庭审环节
- 收到开庭通知后准时出庭(无正当理由缺席可能被撤诉或缺席裁决)
- 当庭提交证据清单并质证
- 保留庭审笔录并签字确认
3. 仲裁调解与裁决
仲裁庭会优先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仲裁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调解失败则作出《仲裁裁决书》。
1. 裁决执行
- 对裁决无异议时,义务方需在裁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
- 逾期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起诉权行使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终局裁决仅用人单位可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
1. 优先考虑调解渠道
劳动纠纷可通过企业调解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程序更快捷且免仲裁费用。
2. 仲裁与诉讼衔接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直接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3. 法律援助申请
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劳动者可向当地司法局申请免费法律援助(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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