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指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劳资双方应当遵守的法定基本准则和道德规范,旨在保障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公平性,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核心原则包括以下五项,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准绳:
| 原则名称 | 定义 | 法律依据 |
|---|---|---|
| 合法原则 |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强制性规范。 | 《劳动合同法》第3条 |
| 公平原则 | 合同条款应在合理范围内体现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不得存在显失公平的约定,例如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法》第3条 |
| 平等自愿原则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以胁迫、欺诈等手段迫使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款。 | 《劳动合同法》第4条 |
| 协商一致原则 | 合同内容需经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任何单方面决定的条款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 《劳动合同法》第13条 |
| 诚实信用原则 | 双方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需如实陈述与合同相关的真实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构事实。 | 《劳动合同法》第3条 |
补充说明:上述原则构成了劳动关系的法律基础,若违反任一原则,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例如,用人单位设置“违约金过高”条款,可能涉嫌违反公平原则;未在合同中明确工作岗位、薪酬等关键信息,可能违背协商一致原则。
延伸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需注意劳动合同中是否存在“工伤免责条款”“最低工资低于法定标准”等常见违法行为,同时用人单位也应避免因单方拟定标准合同模板导致的争议。对于特殊岗位(如高管、技术骨干),可依法约定竞业限制等附加条款,但需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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