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获取工伤认定资料,需依据法定流程向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准备完整材料。以下是具体操作指南及相关扩展内容:

一、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 材料名称 | 说明 | 获取方式 | 注意事项 |
|---|---|---|---|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填写事故时间、地点、经过及伤情描述 | 人社局官网下载或现场领取 | 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申请时) |
| 劳动关系证明 |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 | 单位人事部门或社保局调取 | 事实劳动关系需提供工牌、考勤等旁证 |
| 医疗诊断证明 | 首次治疗病历、诊断书、检查报告 | 救治医院病案室复印并盖章 | 须含医院公章,急诊记录尤重要 |
| 事故证明文件 | 事故现场记录、监控录像、证人证言 | 单位安监部门/公安部门/目击者提供 | 证人需附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
| 其他补充材料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上下班途中事故) | 交警部门出具 | 需同时提交路线图及居住证明 |
二、材料获取关键途径
1. 单位协助获取: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主动申报工伤;
2. 行政部门调取:通过人社局工伤科申请调取监控、考勤等证据;
3. 法律援助支持:可向当地工会或司法局申请证据收集协助。
三、扩展注意事项
1. 时效要求:个人申请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
2. 材料效力: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3. 争议处理:劳动关系不明确时,可同时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关系确认。
四、特殊情形处理
• 用人单位拒配合:可凭工资转账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证据灭失风险:及时向人社局申请证据保全(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9条);
• 异地事故处理:在参保地或事故发生地均可申请,建议优先选择参保地申请。
注:全国统一咨询渠道可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地方经办机构具体地址及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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