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发生工伤后,赔偿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苏省、苏州市地方性政策进行。若职工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参保,则需由用人单位直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工伤赔偿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工伤认定申请: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 劳动能力鉴定:经认定为工伤后,由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评定(1-10级,1级最严重,10级最轻微)。
3. 赔偿金额计算:根据伤残等级、职工本人工资(以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准)和具体受伤情况,计算相关赔偿项目。
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以江苏省2023年政策为准):
| 赔偿项目 | 一级至四级伤残 | 五级至六级伤残 | 七级至十级伤残 |
|---|---|---|---|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27个月本人工资 | 18个月本人工资 | 7-13个月本人工资(具体根据等级) |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根据工龄和伤残等级核发(如工龄满10年,七级伤残为20个月工资) |
| 停工留薪期工资 | 根据治疗周期核发(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同上 | 同上 |
| 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 | 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 同上 | 同上 |
注意事项:
1.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赔偿费用需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包括前述所有项目。
2. 苏州地方政策可能对一次性补助金的计算系数进行调整,具体金额需以最新公示的基数为准(2023年苏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参考为8000元/月)。
3. 职工需在发生工伤后及时就医并保留医疗票据,否则可能影响医疗费用的认定。
4. 争议处理:若协商无果,可向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建议操作:
1. 立即就医并要求医院出具工伤事故相关证明。
2. 要求单位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拒绝,职工可自行申请。
3. 保留工资证明、医疗单据等关键证据,用于后续赔偿计算。
4. 如需legal援助,可联系苏州市总工会或专业劳动保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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