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款办理流程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伤或职业病遭受损害后,依法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相关经济补偿和保障的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工伤待遇款的办理需遵循以下步骤:
| 办理步骤 | 具体内容 |
|---|---|
| 1. 工伤认定 | 用人单位或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80日。 |
| 2. 劳动能力鉴定 | 伤残程度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确定伤残等级。 |
| 3. 待遇申请 | 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
| 4. 审核发放 | 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待遇款将按规定支付至职工账户或单位账户。 |
办理工伤待遇款需提供核心材料包括:
① 工伤认定决定书
②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③ 职工明
④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 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书(如适用)
工伤保险待遇类别包括:
- 医疗费用报销
- 停工留薪期工资
- 伤残补助金(1-10级)
- 工伤医疗补助金
- 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亡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伤治疗的医疗费用符合目录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若用人单位未参保,由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特殊情形处理:
1. 用人单位未申报工伤:职工可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需提供事故证据
2. 争议处理:对待遇核定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 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各统筹地区工伤待遇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政策为准。办理过程中如遇障碍,可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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