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不同情形和伤残等级进行界定。以下是工伤赔偿的主要项目及计算标准:

| 赔偿项目 | 计算标准 | 法律依据 | 适用情况 |
|---|---|---|---|
| 医疗费用 | 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符合规定的治疗费用、康复费用及辅助器具费用。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因工受伤需治疗或康复时,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费用。 |
| 停工留薪期工资 | 按原工资待遇发放,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至24个月。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 伤残补助金 | 一级至四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21个月本人工资;五级至六级:18-15个月;七级至十级:13-7个月。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 伤残等级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 生活护理费 | 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 工伤职工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且未安装辅助器具的。 |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6-16个月本人工资。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领取条件时。 |
| 丧葬补助金 | 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职工因工死亡时,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额外增加10%。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可申请。 |
| 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需按职工月工资支付1-5倍赔偿金。 |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 职工因工致残或死亡时,用人单位未参保的特殊情况。 |
其他注意事项:
1. 赔偿标准会根据各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和相关系数动态调整,具体数额需结合当地政策。
2. 工伤认定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逾期可能影响赔偿资格。
3. 伤残等级鉴定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结果是确定赔偿金额的关键依据。
4.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 涉及交通事故等第三方责任的工伤,需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比例。
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的赔偿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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