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权利义务产生的争议。以下为属于劳动争议的具体情形(含法律依据及扩展说明):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劳动争议包含以下六类:
| 类型 | 具体情形 | 法律依据 |
|---|---|---|
| 劳动关系确认 |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 《劳动合同法》第7条 |
| 劳动合同履行 |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35-48条 |
| 劳动权益纠纷 | 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支付争议 | 《劳动法》第44-50条 |
| 社会福利争议 | 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等)缴纳纠纷 | 《社会保险法》第58-86条 |
| 特殊岗位争议 | 培训服务期、竞业限制、保密义务引发的纠纷 | 《劳动合同法》第22-24条 |
| 其他法定争议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
1.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
2. 非劳动争议情形(需注意区分):
3. 时效规定:
| 争议类别 | 常见案例 | 法律依据 |
|---|---|---|
| 薪资纠纷 | 未支付加班费、绩效工资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5条 |
| 解除争议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87条 |
| 工伤赔偿 | 工伤保险待遇主张 |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
| 特殊保护 | 孕期女职工解雇纠纷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 |
重要提示:劳动争议需保留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单、解除通知等证据材料,专业争议建议咨询劳动仲裁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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