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夫妻双方姓名),因感情破裂,自愿达成以下离婚协议,恳请法院核准:
一、共同财产处理
1. 我们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均由双方协商处理。经过充分沟通,我们同意将共同购买的房产由(夫妻双方一方)全部继承,同时由(夫妻双方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
2. 双方共同财产中的负债,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3. 双方共同经营的企业,经过充分沟通,我们同意由(夫妻双方一方)承担全部经营权和义务,由(夫妻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孩子抚养
1. 我们的婚姻中,共育有(孩子数量)个孩子,经过充分沟通,我们同意将子女的抚养权由(夫妻双方一方)行使,由(夫妻另一方)享有探视权。
2. 子女的抚养费用由(夫妻双方一方)全权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伙食费、医疗费、学习费用等,并定期向(夫妻另一方)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用。
3. 子女的监护权由(夫妻双方一方)全权行使,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女安排居住地、卫生、生活等。如有必要,由(夫妻另一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离婚协议自愿性确认
以上协议为我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完全出于双方自愿,并在无强制或不当影响下签订此协议。双方互相宽容理解,希望能够平和地借此达成离婚。我方承诺,严格遵守协议的事项,不得变更或违反。
以上离婚协议书为我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如经过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恳请法院依法核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夫妻双方签名)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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