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扶养义务是指成年子女对需要扶养的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负有经济扶助义务。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赡养扶养义务一般直至父母亲属去世或能够自力更生为止。下面就赡养扶养义务的具体年龄和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成年子女应当依法赡养父母。具体来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应当始于成年(即18周岁),在正常情况下,成年子女在父母需要抚养时应当给予经济扶助,并且扶养人应当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供养被扶养人。而且《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在基本生活必须由他人供养的情况下,受赡养人应当给予必要的生活供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未能自力更生的老年人有赡养的问题,法定的赡养人包括老年人的成年儿女,儿女不在的情况下,还可以有其他亲属作为法定的赡养人。同时,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还规定,赡养人应当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供养被扶养人,而被赡养人有权依法要求赡养。
最后,对于成年子女的赡养扶养义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例如,如果被扶养人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或者有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障,成年子女的赡养扶养义务可以相应减轻。当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可以作为一种事实上的情况来考虑,比如被赡养人是否有其他收入来源,赡养人的经济状况等。在家庭纠纷或者法律纠纷中,也可以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总之,赡养扶养义务的具体年龄是成年子女具有赡养义务的起始点,在被扶养人需要的情况下,成年子女要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当然,具体的赡养扶养义务的调整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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