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女方姓名)
乙方:(男方姓名)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财产分割
1.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具体金额)作为离婚补偿金,作为双方离婚后的生活费和经济补偿。该补偿金一次性支付到位,不再另行支付。
2. 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经协商一致决定拍卖所得款项由乙方支付甲方一定比例作为离婚财产补偿金。
3. 甲方同意将在婚姻期间获得的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转让或者由乙方购得的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对该部分财产主张任何权益。
4. 双方共同拥有的银行存款、股票、证券等金融资产,经协商一致决定由乙方分割一定比例作为离婚财产补偿金。
5. 双方共同债务将由甲方与乙方各自分担,不得再相互追究。
二、财产权益处理
1. 双方自离婚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财产共有,各自拥有自己名下的财产,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财产权益和责任。
2. 甲方对乙方名下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不再主张任何所有权或分割权。
3. 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名下各种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分享或索要。
4.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当前生活同使用的物品和家具进行分割,分别由各自所有和使用。
三、子女抚养及抚养费
1.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对子女的抚养权由甲方独立享有,乙方将不再对子女行使抚养权。
2. 甲方同意负责子女的日常抚养和教育,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每月(具体金额)作为子女抚养费,该费用由乙方在每月(具体日期)前支付到位。支付期限不得调整或延迟。
3. 甲方同意将子女的日常抚养和教育费用全部支付,并不再向乙方提出任何抚养费等要求。
四、其他约定事项
1. 双方同意自愿并自行解除婚姻关系,并同意将离婚协议书提交相关司法机构进行登记,使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 双方同意在签署本离婚协议之后,不再互相追究婚姻期间的任何经济纠纷。
3. 双方同意对本离婚协议内容之修改或解释,应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离婚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充分明确并理解离婚协议的内容,并自愿签署协议,不受任何人的影响或胁迫。
甲方: 乙方:
号码: 号码: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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