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可以去以下机构办理:
1. 公证处:这是最常见的公证机构,各地司法局下属的公证处均可办理。公证处会审核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双方自愿签署,并对协议进行公证。
2. 涉外公证处: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外籍人士,或协议涉及境外财产,需到具有涉外资格的公证处办理,公证文件可能需要翻译和认证。
3. 线上公证平台:部分地区支持线上提交材料、视频面签,但最终仍需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
4. 律师事务所:虽然律师不能直接公证,但可协助起草协议,并指导办理公证流程。
5. 婚姻登记机关:部分地区民政局在结婚登记时可一并办理简单的财产协议公证,但多数仍需单独去公证处。
注意要点:
公证需夫妻双方亲自到场,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凭证等)。
协议内容不得规避法律义务(如抚养、赡养等),否则公证处可能拒绝办理。
公证后的协议具有更高法律效力,在离婚或财产纠纷时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部分地区公证处要求协议内容不得显失公平,否则可能要求双方提供补充说明。
扩展知识: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的核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归属。公证能有效避免“胁迫”“显失公平”等后续争议。若涉及股权、境外资产等复杂财产,建议先咨询专业律师再公证。未公证的书面协议仍有效,但举证难度较大。公证费用通常按财产标的额比例收取,各省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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