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财产协议(仅供参考,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及律师意见调整)
第一条 协议主体
明确双方基本信息:姓名、号、联系方式、现居住地址。注明签订协议的目的为明确婚前所购房产的权属及权利义务,遵循《民法典》第1065条关于婚前财产约定的规定。
第二条 房产信息
详细描述房产情况:
1. 坐落位置(具体到门牌号及产权证号,如已取得);
2. 购房时间、价格及付款方式(如首付比例、贷款银行);
3. 登记状态(如仅一方名下或双方联名)。
第三条 财产归属
1. 全款购房:若一方婚前全款出资,明确约定房产归出资方个人所有,婚后不转化为共同财产。
2. 贷款购房:
- 婚前首付及已还贷款部分归出资方所有;
-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可约定按比例分配(如还贷方占50%~70%);
- 若婚后使用共同收入还贷,需明确补偿计算方式(参考《民法典》司法解释三第10条)。
3. 共同出资:按实际出资比例约定份额,或明确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第四条 特殊条款
1. 装修及增值:若另一方承担装修费用,可约定补偿条款或增值分配比例;
2. 父母出资:如首付为父母资助,需注明性质(借款or赠与)及归属;
3. 婚后代持:若房产登记在非出资方名下,需书面说明真实权属。
第五条 权利义务
1. 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可约定由双方协商处理;
2. 抵押、出售等处分行为需获双方书面同意;
3. 物业费、税费等负担由产权方承担(或按比例分担)。
第六条 债务与风险
1. 婚前房产对应的贷款债务由产权方承担;
2. 因房产纠纷引发的诉讼费用归属责任。
第七条 协议效力
1. 协议自双方签字/公证后生效(建议公证以强化效力);
2. 协议变更或解除需书面形式;
3. 本协议独立于婚姻关系,离婚时直接适用。
注意事项扩展
1. 法律冲突:若协议与婚后实际财产混同(如用共同收入还贷),可能影响条款效力,需定期补充约定;
2. 地域差异:一线城市房产增值部分需特别明确计算方式;
3. 涉外因素:涉及外籍人士或海外房产时,需结合冲突法规则。
签署页:
甲方(签名/指纹):_________ 日期:_____
乙方(签名/指纹):_________ 日期:_____
(建议附加复印件及房产证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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