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协议书
受赡养人:(姓名、号码)
赡养人:(姓名、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赡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赡养方式与标准
1.受赡养人属于特殊困难人员,赡养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医疗、护理、交通等保障。保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安全、卫生的居住环境,保障其基本的住房、水、电、燃气等生活必需品的使用;
(2)提供三餐及必要的零食,确保饮食安全卫生;
(3)提供医疗保障,确保其健康状况得到及时治疗和护理;
(4)提供必要的日常护理,包括但不限于洗澡、更换衣物、如厕等;
(5)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确保其出行安全并能够接纳社会支持资源;
(6)提供必要的休闲娱乐条件,保障其身心健康。
2.赡养标准:
(1)赡养期限为长期赡养,由协议签订之日起始。
(2)每月赡养费用为(具体数字填写),包括生活、医疗、护理、交通等各方面保障所需的全部费用。赡养费用将由赡养人全额承担,受赡养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3)赡养费用以每月1日为周期支付,于每月1日前支付到受赡养人账户,如遇节假日顺延。
二、受赡养人权利与义务
1.受赡养人有权在家中接待亲友,但应事先与赡养人商定,并确保不影响赡养人日常生活。
2.受赡养人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时向赡养人提供真实、详尽的自身健康状况和日常生活需要,及时向赡养人反映生活、医疗等需要和困难。
3.受赡养人应遵守赡养人安排,并遵守家庭生活秩序,不得干扰、损坏赡养人生活用品等家庭财产,不得造成公共秩序的混乱。
三、赡养人权利与义务
1.赡养人负责提供受赡养人所需的生活、医疗、护理、交通等保障,确保其身心健康、安全、生活无忧。
2.赡养人应及时缴纳受赡养人的生活及医疗保障费用,保证受赡养人生活无忧。如受赡养人因特殊原因需要短期外出,应由赡养人妥善安排其生活及医疗保障。
3.赡养人应尊重受赡养人的人格尊严和生活习惯,不能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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