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申请赡养费需准备以下材料:
1. 明文件
- 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士官证或士兵证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交退伍证或转业证明。
- 申请人及被赡养人的户口簿、复印件(若户口分离,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 亲属关系证明
- 父母作为被赡养人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公证处出具的家庭关系公证书。
- 配偶或子女作为被赡养人时,需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法律文件。
3. 经济状况证明
- 被赡养人收入证明(如退休金、社保流水、无业证明等)及财产情况说明(房产、存款等)。
- 申请人收入证明(部队出具的收入明细或工资条),需加盖单位财务章。
4. 医疗或特殊需求证明
- 若被赡养人患重大疾病或残疾,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及残疾证。
- 需长期护理的,应附护理费用发票或护理机构证明。
5. 部队审批文件
- 填写完整的《军队人员赡养费申请表》(由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领取),需逐级审批并加盖公章。
- 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家庭情况说明,包括家庭成员构成、经济负担等。
6. 其他补充材料
- 异地赡养需提供被赡养人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
- 特殊情况说明(如单亲家庭、失独老人等)可附加书面陈述及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材料需真实有效,伪造文件将承担法律责任。
部分地区或部队可能有细化要求,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赡养费标准通常参照《军队人员生活待遇规定》,具体金额与军人职级、地区经济水平挂钩。
申请流程需通过部队逐级审核,审批周期一般为1-3个月,可通过军人服务窗口或军网系统查询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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