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诉讼离婚的裁决书出具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天数,它主要取决于审理程序、法院的案件排期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的审理期限因其适用的程序不同而有显著差异。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以下是两种程序对应的法定审限:
| 审理程序 | 法定审限 | 说明 |
|---|---|---|
| 简易程序 | 3个月 | 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经院长批准可延长。 |
| 普通程序 | 6个月 | 案情较为复杂。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再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
需要明确的是,上述“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到作出判决的期限。法院作出判决后,制作和送达裁决书(判决书)还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会在庭审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完成,法律未对这部分时间做强制规定,但一般不会太长。
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在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方面会比第一次更为严格,但一旦符合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案件的复杂程度,如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议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审理进度,进而影响裁决书的出具时间。
此外,若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涉及调解,或者需要司法鉴定(如笔迹鉴定、资产评估等),则审理期限会中止,待这些事项完成后才继续计算,这也会导致裁决书出具的时间延后。
综上所述,第二次诉讼离婚后,您通常在3到6个月内可以拿到裁决书,但具体时间需视个案情况而定。建议您与承办案件的法官或书记员保持沟通,以获取最准确的案件进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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