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财产存款的认定主要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夫妻财产制度分为两类:一是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婚前共有的财产、婚前特有的财产以及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具体到存款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对于婚前共有的存款,根据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十一条的规定,婚前共有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其中一方在婚前将存款单独取出使用或转为个人存款,仍然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对于婚后在一方名下开设的存款账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哪一方的名字在账户上,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入的款项,都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即使存款账户以一方的名义开设,但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的费用如房租、日常开销等都从该账户支出,这部分存款同样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再次,对于婚后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存款,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这部分存款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后通过继承或者其他方式获得存款,应当按照个人财产对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对于婚后一方个人劳动所得的存款,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一方在工作中所得的收入归其个人所有,因此个人存款也属于个人财产。但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一方的个人收入存入了夫妻共同账户,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意愿以及财产的具体用途等因素。
综上所述,婚后共同财产存款的认定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根据存款的来源和用途进行划分。婚前共有的存款、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费用支出的存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存款属于个人财产;而个人劳动所得的存款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认定,并尽量采取书面凭证保存相关存款交易记录,以便于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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