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诉讼涉及继承人、利害关系人对遗嘱真实性、有效性产生争议时向法院提起的确认之诉或继承纠纷诉讼。以下是具体诉讼要点及相关法律知识扩展:
一、诉讼前的准备工作
1. 收集遗嘱原件
必须提供遗嘱人亲笔书写的原件,复印件可能因证据效力不足被否决。注意保持遗嘱完整性,避免涂改、污损。
2. 笔迹鉴定准备
若对方质疑真实性,可申请司法鉴定。需提前准备遗嘱人生前笔迹样本(如信件、日记、公务文件等),样本时间需贴近遗嘱订立时间。
3. 遗嘱形式审查
自书遗嘱需完全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不符合《民法典》第1134条形式要求的(如打印后仅签名),可能被认定无效。
4. 证人证言收集
虽然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但若有见证人或其他知情人(如亲属、邻居),可辅助证明遗嘱人精神状态及书写过程。
二、诉讼管辖与程序
1. 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2. 案由选择
- 确认遗嘱效力纠纷(适用于仅争议遗嘱有效性);
- 法定继承纠纷(若同时涉及遗产分割)。
3. 诉讼主体
原告一般为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受遗赠人、债权人);被告为其他继承人或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三、争议焦点与常见抗辩
1. 遗嘱人行为能力
对方可能主张遗嘱人患精神病、痴呆等。需举证遗嘱人订立时神志清醒,可提交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
2. 胁迫或欺诈
若怀疑遗嘱非自愿订立,需证明存在威胁、欺骗等情形。法院会综合审查遗嘱内容合理性(如是否突然剥夺近亲属继承权)。
3. 遗嘱真实性
争议较大时需依赖笔迹鉴定。若鉴定机构无法结论,法院可能结合其他证据(如遗嘱逻辑、保管链条)综合判断。
4. 遗产范围争议
需明确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例如,夫妻共同财产中仅能处分自身份额。
四、法律后果与执行
1. 遗嘱被确认无效
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若部分无效,其余有效部分仍可执行。
2. 恶意诉讼风险
捏造事实起诉可能被法院罚款或拘留,构成虚假诉讼罪的需负刑事责任。
3. 执行障碍处理
即使遗嘱有效,若遗产被侵占,可另案提起返还之诉或申请强制执行。
五、延伸知识
公证遗嘱的优先性废除:《民法典》施行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数份遗嘱内容冲突的,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
录像遗嘱辅助:诉讼中可补充提交遗嘱人生前录像,佐证其真实意愿(但录像不能替代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涉外因素处理:若涉及境外财产或遗嘱人外籍身份,需适用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
诉讼需结合具体证据链设计策略,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分析可行性。举证责任分配、鉴定程序启动等细节可能成为胜败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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