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事宜上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经过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方式。以下是福州协议离婚的具体办理手续:
1. 协议达成:
- 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 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费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2. 协议书起草:
- 根据双方的意愿,可以由律师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书,也可以自行起草。
- 协议书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离婚协议内容、财产分割方案、子女抚养安排等。
3. 签署协议书:
- 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印章(如有)。
- 签署时双方应当如实了解协议内容,并自愿签署。
4. 公证:
- 将离婚协议书送至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员会确认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 登记:
- 完成公证后,携带相关证件和公证书到当地的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登记手续。
- 提交申请表格、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公证书等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6. 登记生效:
- 登记成功后,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会颁发书,正式生效。
- 书是离婚的法律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冷静理智,尊重对方,合理协商,确保离婚协议的公平合理性,以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和后续问题。另外,根据当地法律法规的不同,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处或律师,以确保顺利完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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