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离婚时不能分割财产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婚前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如房产、存款、投资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例如: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个人名下;
婚前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且未明确表示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的天然孳息(如存款利息)或自然增值(如房产市场价上涨)。
例外:若婚前财产在婚后通过共同还贷、装修等行为形成共有关系(如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则增值部分可能需补偿对方。
2. 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
夫妻可通过书面协议(如《婚前协议》《婚内财产协议》)明确某些财产归一方单独所有。此类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离婚时直接按协议执行,无需分割。
3. 财产已通过其他方式处理
赠与或继承中明确归属:如遗嘱或赠与合同指定财产归一方(如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明确登记为子女个人财产);
赔偿款专属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如残疾赔偿金、医疗费)属于个人财产;
其他法律文书已确权:如法院判决、调解书已明确财产归属。
4. 财产无法查明或举证不足
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需举证财产的存在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无法提供证据(如对方隐瞒财产、境外资产难以查证),法院可能不予处理。
5. 涉及第三人权益的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如与父母、子女共有的房产)需先析产,离婚诉讼中通常不予直接分割;
一方婚前设立的公司股权,若涉及其他股东权益,需通过公司法程序处理。
6. 违法行为涉及的财产
财产来源非法(如贪污、所得),法院可能不予分割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为逃避债务转移的财产,债权人可主张撤销分割行为。
7. 时效或程序限制
离婚时未提出分割请求,离婚后单独提起财产分割诉讼的时效为3年(需证明存在隐瞒、转移等情形);
离婚协议中已明确放弃的财产权利,一般不得反悔。
注意事项与扩展
共同还贷与增值补偿:即使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增值需补偿对方(计算公式:补偿款=共同还贷本息÷购房总成本×离婚时房产增值)。
隐藏财产的法律后果:一方隐瞒、转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可起诉重新分割,且可能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1092条)。
特殊财产类型:保险现金价值、公积金、知识产权收益等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是否为共同财产。
以上情形需结合具体案件证据及法律规定综合分析,建议通过专业律师协助以确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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