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协议是指子女与父母之间就赡养事项达成的书面约定,旨在明确赡养责任、方式及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国《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且不能免除子女的法定责任。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 | 法律依据 |
|---|---|---|
| 主体资格 | 协议双方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父母需具备赡养需求或意愿,子女需具备履行赡养义务的能力。 | 《民法典》第1067条 |
| 赡养方式 | 可约定经济支持(如定期支付赡养费)、生活照料(如家务协助)、精神慰藉(如定期探望)等具体形式。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 |
| 赡养费用 | 需明确金额、支付周期及方式,建议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父母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约定。 | 《民法典》第1068条 |
| 医疗保障 | 可约定医疗费用分担比例、定期体检安排及特殊疾病应对方案。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6条 |
| 居住安排 | 需尊重父母意愿,可约定共同居住、轮流赡养或经济支持下的独立居住模式。 | 《民法典》第1069条 |
| 协议变更 | 如赡养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如子女经济困难、父母健康状况恶化),可协商修改协议内容。 | 《民法典》第543条 |
| 争议解决 | 建议约定争议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或诉讼,并明确管辖法院。 | 《民法典》第418条 |
签订赡养老人协议时需注意:协议不能替代法定赡养义务,若子女未履行协议内容,父母仍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权利。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建议经过公证或律师见证以增强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补充:《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明确子女应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协议签订流程建议:协商拟定→双方签字→公证或见证→留存原件。若涉及多子女赡养,建议明确每人的责任份额及协调机制。
常见误区提醒:1. 协议不可约定免除赡养义务;2. 赡养费金额需合理,避免显失公平;3. 医疗费用分担应具体说明范围(如是否包含非必要治疗);4. 协议内容需避免违反公序良俗或强制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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