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指在公安部门查询婚姻登记系统后,确认无该申请人的婚姻登记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可以选择以下两种途径:
一、户籍所在地公安局
申请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a. 申请人的本人原件及复印件;
b. 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 若有,需要提供前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丧偶证明)。
2. 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婚姻登记窗口,拿号排队等待。
3. 排队完成后,将材料递交给窗口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核对申请人的等材料。
4. 工作人员会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查询婚姻登记系统,确认申请人的婚姻登记情况。
5. 如果查询结果显示无婚姻登记记录,则工作人员会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 领取证明后,确认无误后,即可离开。
二、公安局电子政务平台
现如今,很多公安局都提供了电子政务平台,方便申请人通过网上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准备好相关材料:申请人的本人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前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有)。
2. 登录公安局电子政务平台,选择相关办事事项,或者直接搜索“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表格,上传相关材料并确认。
4. 缴纳相关费用。
5. 提交申请后,等待公安局审核。
6. 审核通过后,系统会生成电子版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7. 下载并打印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时,申请人应提前查询自己的婚姻登记情况,并确保准备好相关材料。此外,不同地区可能对证明办理流程有所不同,具体流程以当地公安局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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