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离婚冷静期程序的详细说明:
1. 申请阶段
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提供、结婚证等材料。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2. 冷静期计算
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撤回需书面或现场办理,登记机关将终止离婚程序。
3. 冷静期后的程序
若30日内未撤回申请,双方需在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再次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发放。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4. 离婚登记审查
第二次申请时,登记机关会审查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达成一致。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
5. 特殊情况处理
- 若一方在冷静期后拒绝办理,另一方需通过诉讼离婚。
- 涉及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可跳过冷静期直接向法院起诉。
6. 法律效力与注意事项
- 冷静期内婚姻关系仍存续,财产处置需谨慎。
- 离婚协议需明确具体条款,避免后续纠纷。
- 各地可能存在细则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登记机关。
离婚冷静期旨在减少冲动离婚,但实际执行中需结合个案情况。建议双方充分沟通,必要时寻求法律或心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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