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是具有效力的,但必须符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才能被法院认可。以下是确保协议书有效的关键要点及注意事项:
1. 形式要件
-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建议加盖骑缝章以防篡改。
- 涉及房产、车辆等财产过户的,需明确约定办理手续的时间及违约责任。
2. 实质内容要求
- 身份信息:准确填写双方姓名、号、住址等基本信息,与户口簿或一致。
- 自愿离婚条款:明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排除胁迫或欺诈情形。
- 子女抚养:
- 详细约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标准(建议注明通货膨胀调整条款)、探视权具体安排(如寒暑假分配)。
- 可补充教育、医疗等大额支出的承担比例。
- 财产分割:
- 列明所有共同财产(包括公积金、股票、保险等隐形资产),分割方案需具体到份额或折价款支付时间。
- 婚前财产有混同的,需附清单并注明权属。
- 债务处理: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约定清偿责任,避免离婚后连带追偿风险。
3. 特别注意事项
- 若存在家暴或经济控制,建议在协议中追加损害赔偿条款。
- 涉及户口迁移、离婚补偿款分期支付的,需设置违约金条款。
- 附则中可约定“协议未尽事宜按《民法典》处理”,避免条款漏洞。
4. 生效与备案
- 协议需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仅签字未登记的可被单方反悔。
- 建议在民政局存档一份原件,或办理公证强化执行力。
5. 无效情形示例
- 限制再婚或生育自由的条款无效。
- 未分割的财产可在离婚后另行诉讼,但明确约定“无其他共同财产”的条款可能阻断诉权。
实务中,建议聘请律师审查协议内容,尤其涉及股权、境外资产等复杂财产时。法院对显失公平的协议可能撤销或调整,如一方分得财产不足共同财产10%且无合理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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