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的一方如果在犯罪行为发生后自愿向有关机关或单位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赃物或向同案犯投案自首,可以视为自首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自愿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罪行或因该案供出其他犯罪事实的行为。自首行为在量刑上会得到一定的减轻,但对于共同犯罪的其他被告人并不会产生影响,他们仍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所以,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方进行自首,其在刑事案件中可能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刑罚,但并不影响其他共犯的定罪和处罚。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