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证据目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涉案人员的移动轨迹和通讯记录:包括涉案人员在案发时的位置信息、电话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
2. 视频监控录像:包括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涉案人员的出入路线等。
3. 物证:如案发现场的指纹、DNA等物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实物证据。
4. 证人证言:包括目击证人的陈述、涉案人员的供述等。
5. 电子数据:如涉案人员的社交媒体信息、电子邮件、互联网浏览记录等。
6. 银行交易记录:如涉案人员的资金流向、财务记录等。
7. 出入境记录:如涉案人员的出入境记录、机票、签证等相关信息。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确定共同犯罪的事实和证明参与犯罪的不同人员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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