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威胁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胁迫:以暴力、言语或其他手段对被害人施加压力,迫使其做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做某种行为。
2. 恐吓:通过言语、书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恐吓威胁,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3. 菜单式刑事敲诈:业者用恐吓等手段向赌客敲诈
4. 指控:以不实的指控来威胁他人,迫使其做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做某种行为。
5. 报复性威胁:以报复为目的,对他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其服从自己的要求。
6. 人质劫持:以控制人质的生命安全为威胁手段,向其它方提出要求。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