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罪案件的受理一般由以下单位负责:

1. 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受理涉嫌犯罪案件的主要单位。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涉嫌犯罪的行为,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接到案件线索后,将进行初步调查和审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立案并开始调查。
2. 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检察院将进行审查,确定是否需要立案侦查。对于一些重大复杂的案件,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3. 国家安全机关: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如间谍、叛国等行为,由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和调查。
4. 军事检察机关:对于军人犯罪案件,由军事检察机关受理和处理。
5. 海关、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对于一些行政违法行为,如、逃税等,由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立案调查。
在涉嫌犯罪案件的受理过程中,各单位之间还会进行协调配合。比如公安机关在立案后,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和起诉。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也可能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调查取证。总之,涉嫌犯罪案件的受理和处理是一个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只是一般情况下涉嫌犯罪案件的受理流程,不同类型的案件可能会有一些特殊情况。另外,对于一些特别重大或复杂的案件,还可能涉及到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的参与。总的来说,涉嫌犯罪案件的受理和处理过程是比较复杂的,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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