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是刑法中的重要概念,涉及多个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围绕共同犯罪的疑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疑问类别 | 具体问题 |
|---|---|
| 构成要件 | 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共同故意?需结合主客观证据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包括共同的认识和共同的意志。 |
| 主体分类 | 、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区分标准是什么?指组织、策划、指挥犯罪集团或共同犯罪的人员;从犯是次要实行犯或帮助犯;胁从犯因被胁迫而参与;教唆犯通过言语、行为促使他人犯罪。 |
| 刑事责任 | 共同犯罪中如何分配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6条、第27条,按其所起作用处罚,从犯从轻、减轻处罚,胁从犯可减轻或免除处罚,教唆犯按其教唆的罪定罪。 |
| 特殊情形 | 共同犯罪是否适用数罪并罚?只有在共犯之间存在不同犯罪行为且符合数罪并罚条件时,才可能适用。通常情况下,共同犯罪按一罪处罚。 |
| 理论争议 | 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故意"是否要求行为人之间有明确的意思联络?学术界存在不同观点,部分理论认为需有共同的意思联络,而另一些理论主张只要存在共同犯罪故意即可。 |
其他相关疑问:
1. 共同犯罪与集团犯罪的区别:共同犯罪强调行为人之间的共同故意,而集团犯罪需以犯罪集团形式存在,具有组织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特征。
2. 共同犯罪中的过失形态:共同犯罪通常要求共同故意,但特殊情况下过失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如共同过失致人死亡罪)。
3. 间接正犯与共同犯罪的关系:间接正犯通过利用他人实施犯罪,若被利用者无刑事责任能力,则间接正犯不构成共同犯罪。
4. 共同犯罪的转化问题:在共同犯罪中,可能转化为从犯,或犯罪性质发生变化(如故意转化为故意伤害)。
5. 共同犯罪中的责任年龄问题: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参与犯罪,可能被认定为无罪,但需区分其实际参与程度。
司法实践重点:法院在审理共同犯罪案件时,需重点查明各行为人的地位、作用及主观故意程度,结合《刑法》第25条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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