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集资活动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吸收本单位内部存款、吸收公司、企业职工存款、吸收农民工工资等;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本单位内部存款、公司、企业职工存款、农民工工资等;或者非法发行金融债券、金融票据、信托资产管理产品、股权融资产品等,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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