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犯罪中,从犯的认定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标准和司法实践如下:

一、共同犯罪与从犯的法定定义
根据《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27条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二、从犯的认定条件
1. 次要作用:直接参与实施犯罪,但对犯罪完成的影响力较小(如未参与关键环节);
2. 辅助作用:未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但提供工具、信息、场地等帮助(如望风、销赃)。
三、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
法院通常综合以下因素判断:
| 考量因素 | 具体内容 |
|---|---|
| 犯罪分工 | 是否处于策划、指挥层级,或仅执行简单任务 |
| 行为对结果的影响 | 是否直接影响犯罪既遂 |
| 主观恶性 | 参与动机、主动性程度 |
| 获利情况 | 分赃比例是否显著低于 |
四、从犯与的核心区别
| 对比项 | 从犯 | |
|---|---|---|
| 参与程度 | 部分参与或仅辅助 | 全程主导或组织 |
| 作用大小 | 次要/辅助性 | 决定性/主要 |
| 刑事责任 | 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 按全部罪行担责 |
| 刑事处罚 | 基准刑的50%以下 | 可能适用从重处罚 |
五、注意事项
1. 从犯的认定需排除胁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
2. 《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从犯的处罚具有强制性从宽情节;
3. 共同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故无主/从犯之分。
六、司法解释补充
《全国法院审理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15)等文件规定,对仅从事运输、保管等辅助行为的从犯,应与组织者、毒枭等区分量刑。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