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会见笔录
当发生单位犯罪行为时,相关人员需要根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会见时应当制作会见笔录,记录双方的交谈内容,以便作为后续处理和侦查的重要依据。下面是一个单位犯罪会见笔录的示例:
会见日期:20XX年X月X日
会见地点:XXX公司办公室
参与人员:调查人员A,犯罪嫌疑人B,律师C
调查人员A:请问,你是否同意我们进行会见并记录下来?
犯罪嫌疑人B:同意。
调查人员A:首先,请你确认你的个人信息。你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是?
犯罪嫌疑人B:我的姓名是张某,男性,今年32岁,籍贯是XX省XX市。
调查人员A:你是否知道你被指控的犯罪行为?
犯罪嫌疑人B:是的,我知道。
调查人员A:请你简要描述一下你的犯罪行为,包括时间、地点、人物等。
犯罪嫌疑人B:我在去年X月X日在公司办公室内,将公司的财务资料篡改并盗取了一定金额。
调查人员A:你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犯罪行为?
犯罪嫌疑人B:我有经济问题,我需要钱来还债和支付生活费用。
调查人员A:在你进行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是否有别人参与或提供帮助?
犯罪嫌疑人B:没有,我是独自进行这些行为的。
调查人员A:你之前是否有过类似的犯罪行为?
犯罪嫌疑人B:没有,这是我第一次犯罪。
调查人员A:你是否愿意配合我们的调查工作,提供更多的证据和信息?
犯罪嫌疑人B:可以,我愿意。
调查人员A:你是否有什么需要补充说明的地方?
犯罪嫌疑人B:暂时没有了。
调查人员A:好的,会见至此结束。你的陈述将作为侦查的重要证据,希望你能配合我们的后续工作。
犯罪嫌疑人B:谢谢你们的配合。
律师C:如果犯罪嫌疑人B有需要,可随时调取录像。以上内容属实,由受讯人本人以口头说明方式提供。
以上是一个单位犯罪会见笔录的示例,实际情况可能根据不同案件有所差异。在记录会见笔录时,要注意客观、准确地记录交谈内容,不要有主观偏见,以确保会见笔录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同时,还应当尊重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如有需要,可以提供律师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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