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共同犯罪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第25-29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如下:

一、的刑事责任
1. 量刑依据:按照职务侵占罪的既遂金额定罪,对全部犯罪数额负责。根据《刑法》第271条,数额较大的(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100万元以上),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100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 身份影响:若具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身份,量刑时可能从严;若同时利用职权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可能从重处罚。
二、从犯的刑事责任
1. 从宽处理:根据《刑法》第27条,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司法实践中,从犯通常按其所参与的实际侵占金额或所起作用量刑。
2. 区分标准:如仅提供辅助帮助(如传递钥匙、做假账),可能减轻基准刑的30%-50%;若参与分赃较少且作用较小,可能适用缓刑。
三、共犯的特殊情形
1. 内外勾结型:非单位人员与内部人员勾结作案,以职务侵占共犯论处。例如,外部人员策划、内部人员实施侵占,双方均按处理。
2. 团伙犯罪:三人以上共同作案且分工明确的,可能认定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按全部罪行负责,其他按参与数额处罚。
四、量刑的加重与从宽情节
1. 加重情节:
- 侵占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
- 造成单位破产或重大经济损失;
- 销毁、伪造账簿掩盖犯罪。
2. 从宽情节:
- 自首、立功;
- 退赃退赔并获谅解(可减少基准刑30%以下);
- 初犯、偶犯且认罪认罚。
五、涉案财物处理
1. 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单位;
2. 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按分赃比例或参与数额承担连带退赔责任。
扩展知识
职务侵占与贪污罪区别:前者主体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后者为从事公务人员。若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公务便利侵占财物,则构成贪污罪。
共同犯罪的“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即使个人仅参与部分行为,仍需对整体犯罪后果负责。
职务侵占共同犯罪的处罚需综合主客观要件、金额、作用等因素,司法实践中还会考虑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