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成立需要具备两个必要条件:一是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二是每个共同犯罪人应当具备共同故意等犯罪成立的要件。
对于共同犯罪的侦查,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及其有关规定,通过现场勘验、询问、抽样检查等多种手段,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材料。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公安机关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有人与案件无关,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参与了共同犯罪,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中止对其的侦查。
中止侦查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因为证据不足、犯罪事实未能得到证实、犯罪嫌疑人不满十六岁等原因,公安机关可以向公安机关法制机关申请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中止。
中止侦查的原则是对于证明不了其所涉猎情况的人,县公安局才会终止对其的调查。
总之,对于共同犯罪的侦查,公安机关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其有关规定,分别对涉案人进行调查,最终根据所搜集的证据来判断是否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对于不能证实涉案人是否参与共同犯罪、证据不足等情况,公安机关应当中止对其的侦查,确保实现公平公正的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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