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观的分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主要包括目的论、主体论、法益论和权利论。目的论侧重于犯罪法的目的和功能,分为论、报复论、惩罚论和矫正论。主体论则从犯罪主体的角度出发,分为自由意志论、心理冲动论、社会冲动论和社会责任论。法益论强调犯罪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法益,分为绝对法益论和相对法益论。权利论则强调犯罪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权利,包括自由权利论、平等权利论和福利权利论。这些分类角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分析刑法观的不同取向和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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