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著作权法不保护作品或对象:
1. 没有表现形式的思想、理论、数据等概念;
2. 常规劳动成果,如电话录音、商业计划等;
3. 没有独创性的作品,即缺乏足够的原创性;
4. 公共领域中的作品,即版权保护期已过或未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5. 可以被法律规定享有专属权利的对象,但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如商业秘密、专利、商标等。
总的来说,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是具有原创性并表现形式的作品,而对于没有足够独创性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对象,著作权法将不予保护。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