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法对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下为专业性内容解析。

| 项目 | 内容 |
|---|---|
| 商标权保护期限 | 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 |
| 续展次数 | 无限制,每次续展有效期为10年 |
| 续展申请时间 | 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可宽限6个月 |
| 权利范围 | 包括独占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后需通过续展程序延长保护期限。商标权人应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续展申请,逾期未申请将导致商标权失效。
商标权的独占性体现在商标注册人对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在相同或类似商标上的专有使用权。若商标未续展或被撤销,其他主体可合法申请相同或近似商标。
商标保护期限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商标法》及配套法规,实际操作中需注意以下要点: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类别为限,超出范围的使用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商标权人需持续使用商标,否则可能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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