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独占性:著作权保护赋予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独占权利,使其有权控制作品的复制、发行、展示、表演、修改、衍生等权利。
2. 财产性:著作权被视为一种财产权利,著作权人可将其作品用于商业目的,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
3. 持续性:著作权通常在著作权人创作作品之时即自动产生,并持续一定的时期(通常为作者终身加70年)。
4. 区分性: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必须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即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和创作性才能受到著作权保护。
5. 继承性:著作权可以被著作权人依法继承或转让给他人。
6. 权利多元性:著作权包括多项权利,如著作权人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发行权等,这些权利可分别进行授权或许可。
7. 限制性:著作权保护并非绝对的,存在一定的限制和例外情况,如公共利益的保护、合理使用、新闻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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