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体系的公开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次修订的正式实施时间为2008年12月27日。此次修订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修订次数 | 修订时间 | 主要修订内容 | 法律效力 |
|---|---|---|---|
| 第五次 | 2008年12月27日 | 新增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明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申请方式、调整专利年费标准等 | 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
此次修订是继1985年、1992年、1993年、2000年之后的重要调整,主要针对当时专利保护力度不足、与国际规则接轨需求等问题。修订内容体现了对创新主体权益的强化保护,例如:
1. 引入了< b>惩罚性赔偿机制,明确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可为法定赔偿额的1-3倍
2. 增设了< b>专利纠纷调解制度,鼓励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专利争议
3. 对< b>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和侵权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
4. 完善了< b>专利申请审查程序,提高了专利授权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第五次修订后,专利法在2020年又进行了第四次修正,主要涉及专利侵权举证责任、专利审查透明度等条款的调整。因此,当前施行的版本是2020年修正后的专利法,但第五次修订仍作为法律发展的重要节点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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